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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週最新三章一Q

2022/11/04。學輔校安科

1111024 函 修訂「臺南市所屬中小學辦理學校午餐聯合供應運餐費補助標準」

一、補助標準及對象:

(一)置有午餐專車學校(每輛車計算):補助油資及司機薪資。

1、租賃車輛油資:平均油耗0.11(L/KM) X 運送校數 X 單趟10公里 X 來回 X 油價/日。

2、租賃車輛司機部分工時薪資:時薪 X 每天4小時/日。

(1)運送1校:司機時薪:基本薪資計算。

(2)運送2校以上:司機時薪:200元。

(二)未置午餐專車,採委外運送者:以受供應學校班級數為級距,補助每日運送費,另考量勞工薪資及油價漲幅較高,擬調高單日補助金額如下:

1、受供應學校班級數10班以下:每日補助850元。(原補助720元)

2、受供應學校班級數11-25班:每日補助1,150元。(原補助960元)

3、受供應學校班級數26-40班:每日補助1,700元。(原補助1,440元)

4、受供應學校班級數41-60班:每日補助2,300元。(原補助1,920元)

5、受供應學校班級數61-90班:每日補助4,600元。(原補助3,840元)

6、受供應學校班級數90班以上:每日補助5,100元。(原補助4,320元)

(三)經費補助對象:主辦業務學校。

二、在補助總額不變的原則下,得由學校適度調整薪資、油資比例,倘補助費有賸餘者,應納入中央廚房學校午餐專戶統籌運用,不足金額應由中央廚房午餐專户項下自行勻支。